厘清金融服務思路 助力鄉村振興戰略
發布日期:2021-08-18 瀏覽次數:3781
康書生 經濟學博士,教授、博士生導師,河北大學金融研究中心主任。主要研究領域為金融理論、市場與制度。在《財貿經濟》《國際金融研究》《金融研究》等刊物發表論文190余篇,出版著作、教材30余部。主持國家及省部級科研項目20余項;獲省部級獎勵10余項。
2017年10月黨的十九大作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重大決策部署,2018年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以下簡稱《戰略意見》)和《鄉村振興戰略規劃(2018-2022年)》(以下簡稱《戰略規劃》),2020年10月《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提出“優先發展農業農村,全面推進鄉村振興”,今年4月全國人大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鄉村振興促進法》并于6月1日實施。當前,我國鄉村振興戰略步入深化、快速、法制的實施軌道。鄉村振興需要巨量的資金投入保障,金融無疑是實施鄉村振興戰略不可或缺的重要資金力量。河北大學金融研究中心主任康書生教授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認為,金融支持、服務鄉村振興戰略實施,既是履行社會責任的需要,也是在為自己開拓一片具有戰略意義的發展藍海。金融系統應當站在國家戰略的高度,用市場開拓發展的戰略眼光,厘清金融支持、服務思路,抓住關鍵環節和重點領域,助力鄉村振興戰略的深入、快速實施。
盯住鄉村振興規劃做細做實金融支持方案
《金融時報》記者:《戰略規劃》從產業、生態、鄉風、治理以及鄉村生活方面,對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第一個五年規劃進行了頂層設計,各地在國家戰略的指導下,已經或正在因地制宜制定不同層級的鄉村振興規劃。金融是現代經濟的核心,在鄉村振興戰略中,金融業應如何發揮作用?
康書生:金融與經濟的關系性質決定了我國金融體系是為鄉村振興戰略服務的。為貫徹落實《戰略意見》和《戰略規劃》要求,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證監會、財政部、農業農村部于2019年2月聯合印發《關于金融服務鄉村振興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今年5月人民銀行、銀保監會發布《金融機構服務鄉村振興考核評估辦法》。近日,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證監會、財政部、農業農村部、鄉村振興局聯合發布《關于金融支持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 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的意見》。
現在的重點是,金融系統應當深化、細化、實操化這些指導性的意見和辦法,制定出與各層級、各區域鄉村振興規劃相銜接、相匹配的不同層級、不同類型、不同模式的金融支持實施方案。規劃、方案的協調銜接,是提高金融支持鄉村振興實效的前提。同時,金融系統還要處理好服務與參與的關系,將服務與參與有機結合起來?!耙恍袃蓵睉攨f調金融系統主動參與到各個層級、各個區域、各種類型鄉村振興規劃的制定和調整過程中,主動作為,發揮其市場化運作優勢和對經濟、市場的觀察判斷力,發揮市場機制配置資源、資金的作用,使鄉村振興戰略實施主體各方達成共識、形成合力,使鄉村振興規劃更具科學性、市場活力和可持續性,切實提高鄉村振興規劃的實施效果。
鞏固拓展脫貧成果是金融支持鄉村振興的基礎和抓手
《金融時報》記者:您如何看待鞏固脫貧攻堅成果與鄉村振興戰略的有效銜接?
康書生: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持續推動“三農”工作理論創新、實踐創新、制度創新,始終把發展 “三農”問題作為黨和國家工作中的重中之重,深入扎實開展脫貧攻堅工作。2013年黨中央提出“精準扶貧理念”,2017年黨的十九大將“精準脫貧”作為三大攻堅戰之一進行全面部署,2020年實現現行標準下9899萬農村貧困人口全部脫貧,解決了區域性整體貧困和絕對貧困問題,鄉村經濟產業、生態環境、社會文化、農民生活等方面取得了長足進步,在這個過程中也積累了解決“三農”問題的經驗教訓。金融系統作為脫貧攻堅的重要力量,在金融扶貧的體制機制、資金投入、運作方式、服務模式等方面都進行了長期的探索和實踐,取得了顯著的扶貧成就和豐富的操作經驗,同時也對制約“三農”發展的癥結有所了解,所有這些都是金融支持鄉村振興戰略的良好基礎。對于已經取得的脫貧攻堅成果特別是金融扶貧成果,金融系統不僅要繼續加以鞏固夯實,還要結合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相關規劃和要求加以拓展,使之成為鄉村振興戰略實施規劃的有機組成部分,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與鄉村振興的有效銜接,這正是金融支持鄉村振興的重要抓手。
實質上,脫貧攻堅與鄉村振興兩大戰略是一個有機整體,扶貧脫貧是鄉村振興的基礎,鄉村振興是扶貧脫貧的深化、拓展、升級。金融系統要鞏固、拓展扶貧攻堅成果,一方面要按照黨和國家的戰略決策要求,保持今后幾年原有金融扶貧領域、支持力度不變;另一方面要對納入各級鄉村振興戰略規劃的原有扶貧領域加大支持力度,總結推廣成功的扶貧模式和運作經驗,解決已發現的制約扶貧深化的問題。金融系統應將鞏固脫貧攻堅成果與服務鄉村振興戰略結合起來,統籌兼顧生活與生產、生存與發展、產業與就業、農業與農村工業、市場性投入與教育醫療交通環境文化等公共服務基礎設施建設投入、扶貧脫貧與反返貧等系統化的金融支持。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還要將金融扶貧、反貧困與發展民生金融、普惠金融結合起來,建立金融反貧困和支持鄉村振興的長效機制。
扶植產業發展是金融支持鄉村振興戰略的重點
《金融時報》記者:《戰略意見》和《戰略規劃》等都明確指出“鄉村振興,產業興旺是重點”。對此,您是如何理解的?
康書生:金融支持鄉村振興戰略,應當是全面發力、突出重點。產業是“三農”之本,鄉村產業興旺發展,是實現鄉村全面振興、可持續發展的基礎和保障,關系到城鄉融合發展和農業現代化的實現。因此,金融支持鄉村振興戰略的重點應當定位于支持鄉村產業的興旺發展。而且,一般情況下鄉村產業的發展都會產生直接的經濟成果、經濟效益,這與金融資本的經濟、市場屬性和要求是相匹配吻合的,有利于保障金融系統支持鄉村振興的資金投入得以良性循環。
金融支持鄉村產業發展,要按照《戰略意見》《戰略規劃》和《指導意見》等宏觀要求,結合各地鄉村產業發展規劃方案,按照產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總要求,運用系統論方法,對鄉村種植產業特別是糧食產業、養殖產業、特色產業、綠色農業、休閑農業、鄉村旅游產業、鄉村康養產業以及鄉村工業等實施全產業鏈金融支持。而供應鏈金融正是目前及今后一段時期金融支持、服務鄉村產業鏈發展的較佳模式,它既有利于產業和金融的深度融合、產業發展的完整性和可持續性,也有利于提高金融投入效率、避免資金移位、脫實向虛。當然,從供應鏈金融已有的實踐來看也還存在一些問題或缺陷,應當在優化、創新的基礎上推廣應用。同時,供應鏈金融支持鄉村產業鏈發展,還要關注鄉村一二三產業的融合發展以提升鄉村整體發展水平和質量,關注鄉村產業鏈在城市(鎮)的延伸以保證鄉村產業鏈支持的完整以及促進城鄉融合發展。
金融支持鄉村產業發展,還要注重發揮金融對鄉村經濟社會發展的創新引領作用,使現代化金融與現代化鄉村建設產生互動。實踐探索“區塊鏈+金融供應鏈+產業鏈”模式,提高金融支持鄉村產業發展的完整性、精準性及其效率,提升農業現代化水平。發展綠色金融,引導鄉村產業走節能、低耗、低碳、環保的綠色發展之路,提升鄉村經濟社會發展的可持續性和美麗鄉村建設水平。發展數字金融、數字普惠金融,提高鄉村產業及農戶個體對金融服務的可得性,提高“三農”金融服務的普惠性和效率,引導“三農”適應數字經濟時代發展的新要求。
整合優化金融供給是金融支持鄉村振興戰略的保障
《金融時報》記者:鄉村振興是本世紀一項重大的戰略工程,需要巨量資金投入。金融系統是實施鄉村振興戰略不可或缺的資金供給渠道。您認為應采取哪些具體措施保障金融供給渠道通暢、高效?
康書生:要真正發揮出金融系統在支持鄉村振興中的生力軍作用,需要在體制機制建設、資金籌集與分配、業務運作與創新、風險控制與監管等方面整合、優化金融供給,這是金融支持鄉村振興戰略的保障。
一是健全分工明確、各司其職的支持鄉村振興的金融機構體系。境內所有金融機構都應納入鄉村振興戰略支持體系,依據金融機構政策性與商業性的不同性質及現有業務領域,確定其在支持鄉村振興中的職責定位:鄉村振興中基礎、公共設施的資金投入以及其他政策性金融業務主要由國家開發銀行、農業發展銀行等政策性金融機構承擔;鄉村產業發展資金主要由各類商業銀行及城鄉信用社等商業性金融機構承擔;鄉村建設中的股權、債權融資主要由證券公司、投資公司、基金公司等證券市場機構承擔;“三農”的保險保障需求主要由各類保險公司、擔保公司等機構承擔。政策鼓勵引導民間金融和私募投資機構進入支持鄉村振興金融體系,各類金融機構內部也應考慮設立專司鄉村振興業務部門,“一行兩會”擔負領導和協調責任。
二是建設金融支持鄉村振興戰略的信息平臺。通過這個信息平臺發布、交流全國以及各地金融系統支持鄉村振興的有關政策、規劃及方案的出臺及落地落實情況,鄉村振興建設項目資金供求及變化情況,各金融機構的實踐案例、具體做法、實際效果、成功經驗及出現的問題等信息。使金融體系內部相關信息暢通透明,各地各類金融機構之間相互學習、相互借鑒,管理層能夠及時發現問題并予以干預或調整有關政策規制。金融系統信息平臺應與國家或政府層面鄉村振興戰略實施的信息平臺有效對接,實現更充分的信息共享。
三是統籌支持鄉村振興的金融資源。鄉村振興是一個綜合性系統工程,五大方面的建設都需要大量的資金投入和服務保障,每個方面及其各個環節對資金的要求不盡相同,金融系統必須統籌資金和金融服務,合理配置在鄉村振興建設項目的各個環節。統籌政策性與商業性金融資源,統籌銀行信貸、證券基金、保險擔保等金融資源,政策吸引民間資本,然后根據建設項目對資金需求的數量和要求科學合理配置。這樣,既可以形成合力、保證重點、提高效率,又兼顧了各類金融資源運作的不同要求以及金融對資源的市場化配置屬性。當然金融資源還要與國家其他渠道和性質的資金投入規劃、使用計劃相銜接、搭配,在全社會層面統籌布局。
四是開展以鄉村振興需求為導向的金融創新。需求是創新之母,創新是金融系統生存發展的生命力所在。我國實施的鄉村振興戰略是在新的國際國內環境下走向“三農”現代化的鄉村振興,在這個過程中會產生復雜多樣化的金融需求,這種需求就是金融創新的導向。金融系統以服務鄉村振興需求為導向開展金融創新,原有的金融創新可以優化推廣,國外的金融創新可以借鑒,更重要的是推出滿足鄉村振興現實需求的金融創新模式、業務和產品。實踐探索政策性金融與商業性金融的組合運用,信貸、證券、期權期貨、保險、擔保等的組合運用,不同業務規則、產品工具、服務方式和手段的組合運用。探索“三農”抵押質押物的擴圍和農村農業資產證券化等。金融監管部門對創新應采取開放、鼓勵、包容的態度,實行“監管沙盒”試點,建立容試、容錯、糾錯機制。
五是重視金融支持鄉村振興中的風險防控。我們必須看到,現階段我國“三農”還是弱質領域,農業是弱質產業,農民是弱勢群體,對鄉村振興的金融投入回收和效益存在較大的不確定性,而這又與金融系統資金運用的信用特征和要求相矛盾。因此,金融系統在參與鄉村振興過程中,既要積極支持、助力,又要重視風險防控,不可顧此失彼。金融系統應當建立健全鄉村征信、資本補充、內部控制等制度,全程跟蹤投資項目進展運作,全過程風險管理,利用二級市場及時處理問題債權、鎖定或化解風險,通過金融業務及工具的創新組合降低分散風險等。金融監管機構既應通過定向再貸款、再貼現以及定向降準等政策手段支持從事鄉村振興服務的金融經營機構提高抵御風險的能力,又要通過外部監管促使金融經營機構加強改善風險防控。只有守住不發生風險的底線,才能提高金融支持鄉村振興的可持續性。
另外,要確保金融支持鄉村振興戰略的各項舉措收到實效,轉化成鄉村振興的成果,尚需一個良好的外部環境。良好的外部環境主要包括以下方面:社會各階層對鄉村振興戰略重大意義的共識以及對金融支持鄉村振興重要性的認識;各層級的鄉村振興規劃方案因地制宜、科學縝密;相關政策的協調配合,如鄉村產權物權制度改革特別是土地制度改革,使之與金融資本運作要求相適應,財稅政策鼓勵鄉村產業的發展及金融資金的投入;財政資金投入及引導保障作用發揮良好;鄉村居民誠信意識及金融素質的普遍提升等。這是實現金融發展與鄉村振興良性互動、互利雙贏、可持續發展必備的支撐條件,而要做到這些則需要全社會的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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