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中小微企業融資制度問題研究
發布日期:2021-04-10 瀏覽次數:2843
摘 要:中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具有長期性和必然性。對標OECD國家,我國中小微企業融資的整體情況與條件都已處于世界較好水平,但也存在突出的結構性問題和風險分擔機制建設不足問題,尤其在新冠肺炎疫情沖擊下,中小微企業經營危機疊加金融供需矛盾進一步尖銳化,導致其融資形勢更加嚴峻?;趪鴥韧庀嚓P經驗的總結和啟示,本文就系統完善中小微企業融資制度,包括激勵約束相容的中小銀行培育機制、風險可控的聯動式融資擔保制度、多層次順暢的直接融資制度、金融科技多元賦能機制、長短結合統籌高效的政策支持長效機制等,提出相應的政策建議。
關鍵詞:中小微企業 結構性問題 融資制度
中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是世界性難題。近年來,我國一直努力完善中小微企業融資制度供給。尤其是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影響中小微企業經營的長期性因素與短期性沖擊相互交織,使得其融資形勢更加復雜嚴峻。如何構建長短效益兼顧、激勵約束相容、創新監管協同的中小微企業融資制度,既在短期內充分滿足中小微企業突發性激增的融資需求、助推其“復工復產復商復市”,又在中長期內有效推動金融機構“敢融愿融能融會融”、持續改善中小微企業的融資環境,變得尤為重要和迫切。
我國中小微企業融資現狀:國際對標及問題剖析
(一)中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具有長期性與必然性
中小微企業融資難的根本原因在于其存在天然的弱質性,主要表現為發展不確定、信息不對稱和規模不經濟。
一是發展不確定提高了中小微企業融資風險溢價。中小微企業大多處于產業鏈末端,市場進入門檻低,競爭激烈,在產能過剩情況下,對外部環境變化的抵御能力較低,包括新冠肺炎疫情在內的沖擊對小微企業影響更顯著。二是信息不對稱降低了中小微企業融資可得性。與成熟的、規模較大的企業相比,小微企業財務信息不夠標準和透明,公開披露的財務信息有限,銀行難以準確評價小微企業的信用、前景以及資金使用效益,對小微企業的貸款更謹慎。三是規模不經濟增加了中小微企業融資成本。小微企業經營靈活多變,融資需求呈現出規模小、頻度高、時間急的特點。這使得銀行盡職調查和事后監控的操作成本上升,雖然可以通過提高利率在一定程度上加以彌補,但也會導致小微企業融資成本上升,并可能產生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另一方面,小微企業由于自有資本和商譽價值不高,破產成本較低,更易產生破產逃債的道德風險。由于涉及投資銀行及相關中介機構的諸多費用,公開上市融資比銀行融資的規模經濟性更強,一般企業難以達到對融資起點的要求。
(二)國際比較顯示我國小微企業融資發展取得了顯著成效
采用OECD《中小企業融資2020》的調查數據對主要經濟體的中小企業融資情況進行比較分析后發現,我國中小企業融資情況與融資條件都已處于世界較好水平,中小企業貸款占比(64.96\%)高出樣本國中位數24.55個百分點,信貸融資拒絕率(3.69\%)也在樣本國中最低,而且我國還擁有全球最大的線上融資市場,占全球線上融資交易量的62.5\%,為中小企業融資提供了有效渠道。但從融資結構上看,我國風險投資增速(10\%左右)不及OECD國家的平均增速(20.86\%),中小企業直接融資市場仍處于培育階段。
(三)我國中小微企業融資制度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是間接融資方面,中小微企業的信用類和中長期類貸款保障機制不完善,導致其占比較低。在2020年我國新創設兩項直達實體經濟的貨幣政策工具之前,國有大型銀行信用貸款占全部普惠小微貸款的比例有20\%,但是中小銀行不足10\%。中小企業面臨的營商環境仍較為嚴峻,貸款抵押率(中小企業貸款需提供抵質押品的比例)一直在50\%上下浮動,普遍高于歐洲國家,而且應收賬款延期支付天數(38天)也遠高于OECD國家的平均水平(10.79天)。我國中小企業的中長期貸款余額占比(58.4\%)遠低于發達經濟體(70\%),且不良率水平雖遠低于發展中經濟體,但仍略高于發達經濟體。
二是金融服務供給方面,一些中小銀行偏離主責主業,未能有效服務中小微企業的融資需求。當前,我國中小銀行2數量占比已超85\%,資產占比超30\%,在小微企業貸款中的市場份額也已接近50\%。但是近年來由于法人治理結構不完善、技術支撐和人才儲備匱乏、外部激勵約束機制不完善等原因,一些中小銀行跨區域經營過度,偏離服務社區、支農支小定位,偏離了主業,也制造了金融風險。
三是融資風險分擔方面,融資擔保、抵質押品管理等體制機制還不健全。融資擔保業務的整體覆蓋面和杠桿放大效率不高,對中小微企業的融資支持力度有待提升。國內抵質押品管理機制還不順暢,如應收賬款融資面臨棘手的確權問題,在應收賬款融資服務平臺上,實際登記的應收賬款經債務人確認的比例僅略超20\%,制約了后續的抵質押融資配套服務。
四是直接融資方面,股權和債券融資對高科技中小微企業的融資支持力度有待加強。直接融資方式在支持高科技中小微企業融資方面具有天然的適配性,但我國股權融資的整體支撐較弱,債券市場分層尚且不足。股權融資方面,2019年創業板與新三板融資額與同期小微企業貸款增量的比值為1:16,遠低于日本2018年的1:7.4;創投與風險管理資本的整體規模、單項投資額等也都與美國相距甚遠。債券融資方面,截至2019年末,我國針對中小微企業的各類債券余額3占所有債券余額的比僅為1.3\%,是同期小微企業貸款余額的3.41\%,而且70\%以上的債券融資還主要依靠銀行發債實現,真正意義上的中小微企業債券市場還有待進一步培育發展。
五是金融科技賦能方面,商業銀行數字化經營能力有待提升,數據要素應用亟待規范。數據共享等基礎設施存在統籌建設和市場化發展兩大難題。目前臺州、蘇州等地搭建了數據共享平臺,有效解決了政府部門數據歸集、共享和應用的問題。但在大部分地區,政府部門數據開放意識不足,數據開放的制度、規則、標準欠缺,導致數據封閉在各政府部門內部;另一方面,共享平臺大多采用公共事業單位形式運作,數據歸集能力強,而數據分析、應用能力弱,缺乏市場化思維,平臺作用得不到體現。商業銀行整體數字化經營能力不強,數字化更多停留在操作層面,沒有在建生態、搭場景、擴用戶上實現有效突破。對中小銀行而言,金融科技賦能面臨更大挑戰,許多中小銀行實力較弱,但大幅提高其科技投入既不現實,也不必要,需要探索其與大型商業銀行或金融科技公司合作的有效途徑。
(四)疫情沖擊進一步加劇中小微企業融資難題
新冠肺炎疫情罕見地同時對全球經濟的供給和需求兩端造成巨大沖擊。供需雙損使得產業鏈末端的中小微企業的內外源融資在短期內均受到嚴重沖擊。中小銀行固有的資本補充、信貸管理和風險控制等制度建設不足問題更加尖銳。
二、中小微企業融資制度建設的國內外經驗
比較國內外中小微企業融資的相關實踐,我國在中小銀行定向扶持和數字金融發展等方面的制度成效值得積極肯定,一些成功經驗已可以在全球復制推廣;但也要看到我國在融資擔保和直接融資制度方面尚與國外先進者存在較大差距。
(一)中小銀行培育的國內外經驗
中小銀行發展沒有統一模式。美國私營的社區銀行、德國集群式發展的儲蓄銀行、日本投貸聯動的地方銀行、我國的臺州民營銀行都各具特色和優勢。但相關制度框架也呈現出一定規律,即只有平衡好經營約束和政策扶持之間的關系才能有效保障中小銀行獲得健康可持續發展。如為限制行業競爭、保護中小銀行發展,德日等國均通過立法形式對中小銀行的經營地域進行了限制;美國中小銀行以股東大會、董事會、獨立董事和管理層相互制衡、相互監督為基礎,再配合監管部門監督、投資者監督和市場監督“三位一體”的強有力外部監督機制,形成了規范高效的公司治理機制;中美都有中小銀行的財政貼息獎補、資本金補充等專項政策,注重加強對中小銀行的定向扶持和差異化監管支持。
(二)融資擔保制度建設的國際經驗
構建完善信用擔保體系對于解決中小微企業融資難問題至關重要。國際經驗表明,發達國家中小微企業融資約束弱與其相對完善的信用擔保體系息息相關,具體包括擔保立法、政策導向、資金支持及風險管理等各個方面內容。如美國1953年的《小企業法》首先對信用擔保計劃的對象、用途、擔保金額和保費標準等內容進行了明確規定,其后相繼構建起全國、區域和社區三個層次的擔保體系,分別由小企業管理局(核心的貸款擔保項目為7(a)貸款和504貸款)、州政府(如2008年金融危機后實施的小企業信貸支持計劃)和社區機構(如社區內小企業發展中心、社區開發公司、微型貸款公司等)負責實施擔保職能,特別是小企業管理局通過構建完善銀政企風險共擔、擔保貸款二級市場流動等機制,基本實現了商業化可持續運營。
(三)直接融資制度建設的國際經驗
建設直接融資支持體系對解決高科技中小微企業融資問題必不可少。在美國等以直接融資為主導的國家,建立政府引導基金是主要方式。美國政府引導基金(SBIC)對其投向、被投小企業的凈資產和稅后收入門檻、單項投入金額等都有明確規定,不同的許可證(標準債權許可或影響力投資許可)對應不同的投資策略和資本分配要求,而且這些規則和要求還會隨著整體的融資環境變化進行動態優化;實行靈活多樣的市場化運作,充分調動私人資本的積極性和政策資金的杠桿效應;由小企業管理局主要負責對其進行審批管理、融資幫助、績效評估、風險處置等。
在日本等以間接融資為主導的國家,完善多層次資本市場并建立轉板機制的做法值得參考。日本政府積極鼓勵發展資本市場,推動構建了主板(市場一部和市場二部)、創業板(包括Mothers和JASDAQ)、專業投資市場等多層次股票市場體系,并通過完善升級轉板和終止上市等轉板機制建設,有效發揮了直接融資市場在中小微企業孵化、培育、成長等全生命周期中的融資支持作用。
(四)金融科技賦能的國際經驗
為順應數字經濟發展趨勢,積極應對小微企業融資旱澇并存、供需不匹配、配套機制不完善等問題,各國采用金融科技手段加強數據要素的市場化應用,幫助緩解信息不對稱、降低金融機構運營成本,提高小微企業信貸可得性。一是建設數字化支付系統克服小微融資的“數據鴻溝”。如肯尼亞Kopo Kopo公司利用其網絡平臺為商戶提供低成本的聚合支付解決方案,阿根廷中央銀行建立Pago Electronico Inmediato支付系統,為商戶和中小微企業等提供可使用移動設備進行的實時資金轉移支付服務。二是傳統金融服務數字化轉型推動小微融資擴面降價。如美國商業銀行通過傳統金融業務數字化,降低了運營成本,有效緩解了小微企業融資負擔,英國政府通過一系列投資、擔保計劃,大力支持數字化挑戰者銀行(Challenger Bank)發展,利用其數字化運營低成本、高效率的特點,打破傳統金融機構對英國小微企業貸款市場的壟斷。三是推動開放銀行發展,加強小微增值服務。英國是最先提出開放銀行4計劃的國家,開放銀行可將小微企業賬戶與企業主賬戶相關聯,補充授信依據,也可以為小微企業提供工資支付、在線會計軟件包、數字政務、財務證明、電子商務等各項增值服務。四是建設信息共享平臺完善小微融資配套機制。如日本21家私人金融機構聯合出資設立了第一個信用風險管理數據庫聯盟——風險數據庫,提供信用風險評級與認證服務,開發商業銀行小微企業信用風險預測模型,并發布小微企業提高信用評級路線圖。全日本70%的銀行都是風險數據庫的成員。
三、政策建議
不斷完善中小微企業融資制度,是我國推動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增強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能力的重要任務。下一階段,要繼續堅持“幾家抬”的思路,準確把握中小微企業自身的客觀規律,堅持商業可持續的市場化原則,組合運用信貸、股權、債券三種方式,推動實現中小微企業融資“擴面、增量、降價、提質、防風險”。
一是建立完善激勵約束相容的中小銀行培育機制。一方面,認真貫徹落實第五次全國金融工作會議關于金融業要回歸本源的要求,進一步明確中小銀行堅持服務實體經濟、堅持差異化經營、堅持本土化發展的科學定位,也要通過監管考核機制推動中小銀行內部構建起支農支小的資源傾斜機制。深化中小銀行股份制改革,在金融業擴大開放的背景下進一步完善戰略投資者引入機制,推動中小銀行完善產權約束和法人治理結構。另一方面,進一步完善外部政策激勵機制,通過財政注資、減費降稅、結構性貨幣政策工具支持、彈性化監管等積極的政策激勵,支持大小銀行間進行動態博弈,進一步激化中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的市場競爭。
二是完善融資擔保制度。進一步完善我國“一體兩翼四層”擔保體系的聯動機制,完善不同層級和不同類型擔保機構之間的聯保、分保及再保等機制安排。發揮財政資金的正向激勵作用,構建完善政府性擔保機構的資本金補充長效機制,擴大擔保業務覆蓋和融資杠桿效應。完善政府性擔保機構的考核機制,適當提高擔保代償率等風險容忍度。健全銀行、擔保機構和企業不同市場主體之間,中央、省、市縣不同層級之間的風險分擔機制。
三是完善直接融資制度。通過優化“反向掛鉤”、稅收、差異化監管等政策和退出機制,積極培育天使投資、創業投資等早期投資力量,探索完善投貸聯動機制,加強對科技創新型中小微企業的融資支持。完善各層次資本市場之間更順暢的轉板機制,促進上市資源有效流動,不斷提升資本市場針對中小企業的融資功能和定價能力。債券市場是中小微企業直接融資的重要途徑。提高中小微企業債券吸引力,可加大對中小微企業債券的增信支持,簡化發行注冊流程;推動發展高收益債券市場,在加強投資者保護和信息披露的前提下,充分發揮市場化定價機制作用,豐富和完善具有多元風險偏好的投資者結構;建立健全債務違約風險處置機制,提高風險出清效率。
四是強化金融科技支撐體系。推動金融機構與科技公司競合發展,充分利用各方優勢服務小微企業發展。鼓勵大型金融機構的科技體系向外輸出相關技術成果和賦能經驗,支持中小金融機構的數字化經營,共同加快推進數字化轉型。加快數據共享平臺等金融基礎設施建設,通過加強金融監管部門與其它經濟數據生產部門的溝通協調機制,打造更高權威的金融數據聚集樞紐和領先的數據信息服務平臺,在此基礎上不斷深化金融科技應用,推動數據要素的多向賦能。
五是構建政策支持長效機制。加強中小微企業融資的政策支持,要明確并兼顧短期目標和長期目標,短期堅持“留得青山、贏得未來”的施策原則,注重支持政策的目標性和直達性,著力通過加大財政支持力度健全風險分擔機制;長期堅持完善中小微企業的融資環境,注重支持政策的差別化和統籌性,著力健全中小微企業全生命周期的融資支持政策,構建銀行“敢貸、愿貸、能貸、會貸”的長效機制,不斷完善中小微企業信用貸款、中長期貸款、抵質押融資的配套機制,助力市場主體“青山常在、生機盎然”。另外,緩解中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要作為一項系統性工程統籌推動,加強各類要素的綜合支撐,推動貨幣、財稅、監管、立法等各個部門、各類支持政策的協同和配合。